一、項目名稱
污水處理站設施設備維保。
二、投標人資格要求
(一) 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:
1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
2、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;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
4、參加醫院招標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5、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(二)投標人特定資格條件:投標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,并提供三家以上(含三家)醫院污水處理業績。